司法独立与人民主权《最高裁物语:日本司法五十年》

司法独立与人民主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6-01-19 15:04:29

《最高裁物语:日本司法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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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晗
  
  一部描写司法话题的作品,能够获得日本新闻界的桂冠称号,定有其独到的地方,值得读者去玩味。实际上,如果超越学科的囿限,读者便会发现,《最高裁物语》(直译过来就是“最高法院的故事”)通过最高法院这个特定的视角折射出了日本整个战后的历史:政治发展、法律事件以及社会进程。
  记者出身的山本,细致地描述了日本1947年设立的最高法院与政治和社会各个重大事件的错综关系,以翔实的案例述评展现了最高法院的变迁历史,并对几个重要的院长进行了专门介绍。在看似琐细与杂乱的叙述的背后,其实有一条清晰的线索。作者力图展现的是司法独立与人民主权、法律自治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问题。
  从明治维新立宪开始,司法作为三权分立政体下的一个重要部门,就被期望发挥保护人民权利的功能,而随之相应的是司法独立的呼声。如果说,二战前这项理想在天皇的实际权力之下忍气吞声的话,那么日本的战败或许就赋予了司法新的契机(即使新的政治压力层出不穷且日益复杂)。外来的力量通过改变日本的主权形式改变了日本的政法架构。虽则麦克阿瑟别有用心地保留了天皇,但此时的天皇已被虚化,三权分立之下的司法独立之希望曙光乍显。书中写道,在第一任院长三渊忠彦的呕心沥血之下,最高法院迎来了“黎明”,这位法官最喜欢的诗句表达了他的殷望:“讼庭何时小草绿。”在战后动荡不已的日本社会,确立最高法院的基础及其权威,于国于民功莫大焉。其间,大量对政治犯的无罪判决的作出、保护人民权利的违宪审查的使用、自由派在法院内的优势、法官不顾政治压力的职业精神,都为司法独立和民权保护的蓝图添砖加瓦。这种势头在1960年代形成了“黄金时代”,尤以公务员以及工会的维权诉讼的大获全胜为最。
  但1969年保守派法官石田和外的上任却昭示了一个转折:在长久以来的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斗争中,70年代起自民党的胜利以及随之而来的法院内部力量的重组使保守势力占了上锋。在这种政治状况下,最高法院变成了“双面脸”的形象:在涉及国家政治权力以及所谓“公共秩序”方面,丝毫不留情面的“铁面无私”,顺应政府意志,放弃了制约平衡(Checkand Balance)的宪法使命;而在与国家政治无甚直接关联的环境诉讼或者公益诉讼上,法院却杀富济贫十分仗义。这种看似秉守职业领地、毫不越权的精神背后,却是最高法院近乎卑躬屈膝的“谦抑”原则:对政治问题透着一种无可奈何的犬儒主义,退避在自治的法律职业系统里,而司法的龟缩保守对政治权力的腐化和对人民的危害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山本对法院对政府唯唯诺诺的司法消极主义态度颇有微辞。
  针对这样的痼疾,山本在书的末尾热情地呼唤日本导入英美的陪审制,让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司法过程,防止将这项关乎民瘼的事业不负责任的交给一批职业法官。作者认为,“这种市民直接参加审判的构想成为现实之日,将是最高法院成为日本社会‘黑夜明灯’之时。”山本看到,陪审团制度远非诉讼法上的技术改进或制度移植,而毋宁是通过作为政治机构的陪审制来改变日本的政法状况,特别是矫正最高法院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
  山本的呼吁可谓深中肯綮。托克维尔在19世纪游历美国时就看到,陪审团在美国不仅仅是一种司法制度,更是一种政治制度,是“人民主权的一种形式”:人民一方面通过直接参与法律裁断而对司法进程产生影响,另一方面通过陪审团来实现政治教育和公民德性的培养,合力保护人民主权。他在《论美国的民主》里写道:“犹如议会是国家的负责立法的机构一样,陪审团是国家的负责执法的机构。”在这个意义上,山本对陪审团的热切期望乃是通过法律制度的改进来实现政治制度的变革,最终让最高法院以及司法系统落实到保护民权的目的上。
  可以说,如果政治权力确乎要侵犯司法、支配之以达致其黑暗目的的话,那司法独立或可是黑暗之下的一点曙光。但在山本看来,这种理念与当今法学界的种种司法独立和司法自治(所谓“法律职业共同体”)理论不同的是,它的基础和目的都是在于人民主权的实现和保障,而不是为独立而独立,或为行业利益而独立。
  历史上,法律职业一直作为专门行业自成一体。1612年,英国普通法法官代表柯克爵士在与詹姆士一世的著名论辩中说,法律是一门“人为理性”(Artificial Reason),是实践技艺,詹姆士一世虽在“自然理性”(Natural Reason)天纵英才,也无法取代法官进行裁决,以此回绝了王权对司法的要求。但也是在17世纪,英国大哲霍布斯在《一个哲学家与普通法学者的对话》中以无可辩驳的理由说服了柯克接受“主权”(利维坦)。他警告柯克,普通法职业共同体必须臣服于主权,否则国家会因这种封建割据、各自为战似的职业圈子而再行动乱。卢梭接过霍布斯的君主主权,将其置换成人民主权之后(在实践上这是由法国大革命完成的),法律职业和司法权力自然也就要臣服于人民主权。
  通过这样的变迁,司法与人民主权的关系最终落实到了美国式的司法审查,以及托克维尔极为看重的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制度自然是一种非理性,随机挑选的“法盲”如何能精准断案?但美国司法界流行的一句话是:“如果连陪审团都不帮你,那就是上帝不帮你。”这话的理解当然见仁见智,但在卢梭和托克维尔的论断下,这话的意义更为明显。卢梭说:“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托克维尔说,“美国人民统治美国,犹如上帝统治宇宙。”在这个前提下,无论是司法审查还是陪审团,都像上帝临在世界一样守护着人民主权。
  美国式的宪法以及司法审查制度,通过麦克阿瑟的手来到了战后的日本。二战以前,日本沿用的是1889年帝国宪法,其中的议会民主不过是给大权独揽的天皇披上一层外衣。虽然一战后的革命运动和民主改革给议会和政党带来了地位的提高,但1930年代宪法法西斯化无疑将这点民主的苗头扼杀:1935年《国体明征声明》重申天皇主权,1936年五相议会无限扩大军部权力,议会民主在军国主义的膨胀下形同虚设。从这样的历史背景来看,1947年日本的“和平宪法”就意义重大了:它不仅重新规定了人民主权,而且引入了违宪审查来保护之;它不仅是一个国内宪法,而且具有国际意义。
  由此看来,在山本先生详细的叙事和殷切的期望中,展现出的是厚重的保守历史传统(天皇主权和军国主义)与“和平宪法”下的人民主权和司法独立的长期紧张,这体现在最高法院的人事变动和判决走向中。时下日本的宪法政治问题(比如参拜靖国神社的违宪问题)都需在山本先生所展现出的浓重的历史感中,才能得到恰切的理解。细心的读者自然会从山本在病榻上写下的这本书中触摸历史,也触摸现实。